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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古式建筑探析


    
      蒙古式建筑探析
    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张晓东
    赴蒙古国考察期间,类似帐幕式的建筑,引起笔者及同行的注意,回国后在查阅资料中发现,由帐幕式建筑而演变为板式木构建筑,始于清代初年,是由第一世哲丹尊丹巴呼图克图设计创建的朝克沁大殿,随之相继传沿了下来,并与其它建筑类型相融合,衍生出多种不同的建筑风格。我们认定这种类型的建筑为蒙古式建筑,它与汉式、藏式、藏汉结合式建筑为今蒙古国的四大建筑类型,在寺庙建筑中曾广为施用。
    最早见于记载蒙古式建筑的是俄国人阿·马·波兹德涅耶夫所著《蒙古及蒙古人》一书,鉴于作者与蒙古民族文化上的差异,书载中不为具体或准确,故笔者从资料的分析和蒙古民族文化为着眼点进行探析如下:
    佛教传入引发建筑理念的变革
    蒙古民族一直以居无定所,以逐水草而居可移动的蒙古包作为主要居住形式。明代喀尔喀蒙古阿巴岱汗从漠南归化城(今内蒙古呼和浩特)引进中原地区传统大木构制建筑,建造了漠北喀尔喀蒙古地区首座寺庙额尔德尼召,标志着长期居住蒙古包的这一地区,揭开了地上固定建筑历史的序幕。随着佛教的传播和营建寺庙之风在清代日渐兴盛,漠北地区的建筑相继出现多姿多彩的多民族、多元性建筑文化,但由于条件限制,如果把寺庙建筑全部以汉、藏式方法营建,一是经济力量不足、二是工匠来源需借助外来力量,鉴于蒙古人传统的游牧生活所故及本地区木材资源的优势条件,佛教寺庙建筑出现了以适应本地区民族习惯的建筑形式:可移动的寺庙建筑。形成了蒙古地区在民族文化在建筑理念上的一大重要变革。
    朝克沁大殿建筑的最初形制
    第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于清早期顺治年间,赴西藏皈依了格鲁派(黄教)达赖喇嘛五世,返回漠北外蒙古后,据编年史《宝贝念珠》1651年(顺治八年)条中记载说:"格根自西藏回来后,按照宗喀巴八大弟子之一绛阳曲杰在哲蚌寺创立七个札仓之例,在诺门伊克呼勒(今乌兰巴托之前身)建立了七个"艾马克"。(注一)。寺庙也分作七个部分,分别由各艾巴克负责格根日常生活,维护呼勒秩序、法事活动、库房、膳食管理、赞助格根营建寺庙等......这期间喇嘛不断增加,需要建一能容几百人或一千人诵经场所,于是由第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亲自设计,创建了第一座适应于迁移的木构蒙古式"朝克沁"大殿,而对于在必要时如何扩建此殿,格根还专门留下遗嘱。
    早期朝克沁大殿为喇嘛的公用建筑,这一建筑平面呈正方形,面阔进深一般不小于五间,最大为九间,外檐柱之高为3米左右,形成内高外低的四方台形制,屋面坡度以僻风、可排水为度;顶部居中一间(后来又发展为三间)高出屋面形成又一突出的四方台形的顶子,并在四面置有天窗用作殿内采光。大殿内柱子以间定数,纵横结构,用以木榫桦卯连络,可拆卸易安装可适应搬迁之需要。大殿的四周及屋顶均为木板封护,外表刷饰白色,顶部还用红、黑二色横条和园形花边作为装饰(与蒙古包顶装饰相类)。殿身正面居中设置三座大门,居中一门较大,专供格根出入,两侧门略小,为一般僧侣的通行,各门皆为板式两扇门开启;屋顶四角后来还置有"札勒参"(胜利幢),居中顶部置有"甘吉尔"(流金宝瓶)之类装饰物。
    殿内并不豪华,地面施带有孔的木地板,各柱之间摆放供喇嘛诵经的坐位(扎布丹),即无坐垫的小矮凳,只把居中一间留出一条通道直到北墙。通道北头居中置有格根的高台宝座,高台四角雕刻狮子造像,以示承托台座,宝座形如皇帝宝座,由椅座和靠背组构,上施雕刻贴金,椅座上置五个座垫(奥勒博克),靠背也置有靠垫;大殿内佛像供养在格根宝座两侧的木橱内。这是最早的朝克沁大殿的基本构制及室内的设施。
    朝克沁大殿的等级制度及管理
    朝克沁大殿具有严格的等级制度,居中一门为格根专用,一般喇嘛不得由此进出;殿内除格根宝座也只能为格根专用,讲台宝座前第一排柱的两侧为堪布喇嘛、诺门罕的坐位,诵经时由温札特(领颂喇嘛)领诵,鼓手喇嘛(陶海音·呼毕·享格尔格奇)掌管鼓号等乐器。
    殿内为维持秩序,设置"格布辉"的专职喇嘛(其地位仅次于堪布喇嘛和诺门罕),规定在法事活动中为恢复肃静,由"格布辉"用棒子敲打殿内的圆柱,但绝不允许敲打格根宝座前的四根园柱(因为宝座两侧的两根柱子属格根,另二根属堪布喇嘛和诺门罕)除此之外,其余喇嘛都在其法杖之下。
    殿内格根宝座、法帽、法杖、供奉的佛像是喇嘛极为崇拜的"宝物"。
    朝克沁大殿扩建的遗嘱解读
    第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有关大殿扩建的遗嘱原文,不见记载,但从其结构的方法来解读,不难看到其遗嘱中应该包含有两个内容:
    一、大殿的迁移
    自顺治八年(1651年)今乌兰巴托前身--始建呼勒时起,呼勒曾多次搬迁,为适应搬迁,朝克沁大殿的设计予以了充分考虑:柱与柱之间的纵横结构,当采用双条木枋的榫卯穿插结构,极易卸拆,且安装后可达到整体稳定。此外在柱基做法上,都具有其可拆迁的条件如具体的固定做法和统一编号。移地重建时,按序布列、拼装,它与蒙古包的移迁拼装,具有相同的可移动性特点。
    二、大殿的扩建
    为扩大大殿的面积,增加室内利用面积,格根为此留下扩建的遗嘱其实很简单,诸如五间扩为七间、七间扩为九间时,只在其原有建筑的四周,按柱网轴线及柱距定位立柱,上置三角架式的枋木(同汉式梁架)结构,形成两坡屋面形制的周匝围廊,内坡屋面的木板与旧殿的屋面板相衔接,拆除旧殿四周木板和三座门,改移在新扩建的外柱正面居中位置安装,做好屋顶防排水及刷饰,扩建工程即告完竣。
    俄国人波兹德涅耶夫于光绪十八年(1892年)考察蒙古时,亲眼发现这类建筑中不少迁移时造成的遗迹,可证它是经过多次迁移或扩建时形成的历史信息。波兹德涅耶夫所指朝克沁殿"一直都是一百零八根柱子支撑屋顶"之说,似为一吉祥数字而已,因为面阔进深各九间的大殿用柱仅为100根,如果说二层顶部一间另为4根,计也仅为104根,但顶部用柱,也往往做成上下通柱的形式,才可稳定,故在数量上也不可能超出100根,故笔者以为用柱数量,当以面阔进深的柱子分布的实际而定,如果在大门另作门廊,则又是另一说法,而不在殿身用柱之列。
    蒙古式建筑的传承和发展
    类似一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设计的朝克沁大殿蒙古式建筑,在蒙古早期寺庙建筑中,曾占据一定主导地位,并在各类佛殿建筑上广为应用而得到很大发展。在考察额尔德尼召之南20余公里处桑和地区的巴伦呼勒庙(也称桑和庙),发现此庙为1947年重建,现状三座大殿并列,其形制虽属砖(土坯)木结构,但其造型仍保留了帐幕式的基因元素,与纯汉式建筑有明显差异,又据大殿内保存的原状寺庙鸟瞰平面图,则发现所有建筑都与早期朝克沁殿的蒙古式建筑形制相类。此外在其它建筑的早期资料中也不乏这类的实例。但是在它具备有经济实力之后的重建时,往往事结构上与其它建筑构制相互融合,如与汉式建筑相结合,演变为一种蒙汉结合的特殊类型的建筑,巴伦呼勒庙就是明显的实例;另一种与藏式建筑的结合及工艺做法上的多元文化的相互交融中,又形成今甘丹寺又一种形式的建筑,特别是近年来由柬埔寨工人参与了重修,实际上它已与藏式金瓦屋面的殿式建筑、柬埔寨佛教建筑文化溶汇到了一起,蒙古式建筑文化只是在帐幕式外型保留了一些基因,而整体风格内涵已发生变化,又形成了蒙古式建筑与西藏、柬埔寨建筑文化结合的又一种变革。这种变革与纯蒙古式建筑最大区别是,原有可移动的功能特征的消失,以新的固定建筑类形及文化内涵所替代。
    综上所述我们可得出这样的结论:蒙古式建筑渊于传统的帐幕与蒙古包等可移动的居住形式,它由小及大、由空间内部简易支架到多支柱的空间不断扩大、从单纯居住到后来行军征战的帐幕,都成为了蒙古式建筑的典型代表,其特点仍保持了它的可移动性和材料质地、装饰图案蒙古地区特色、民族特色、民族文化和居住习俗。
    由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,根据本地区实际,借鉴木构柱架扩大空间的做法,成为蒙古式建筑一项新的改革,它不仅形成了"朝克沁"这样大空间并可不断扩建的建筑形式,而且依然保留了蒙古式建筑可移动搬迁和帐幕式的基本特征、保留了色彩、装饰上的民族风格,应当肯定这是蒙古式建筑发展历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志。
    但蒙古式建筑同时具有许多缺憾,诸如木板屋面的坡度缓而防水性差、整体木作构制的防寒能力差,又需经常保养,多次搬迁,木构件的损伤不可避免,故在其发展过程中,借鉴和吸收更多其它民族建筑之长处,不断加以改进,继而形成了蒙汉结合、蒙藏结合及多文化结合的各种表现形式。蒙汉结合式改进的重要特点表现为原有木板墙改为砖(或土坯)构筑,屋面坡度提高而改为筒板瓦,但其外型、装饰保留了原蒙古式建筑的基本文化特征,但原有可移动性则改制为固定了。
    蒙藏结合式主要特征是效仿藏式寺庙做法中金属板材屋面(金顶做法)形式和佛教装饰的利用。虽与蒙古帐幕建筑的造型多有相类,但材料利用已发生很大改变,工程做法也有了重大改变。如将此建筑放到西藏,则很难分辨出是藏式,还是蒙古式建筑。
    材料质地、工程做法的改变,导致了原有民族文化理念的改变,蒙古式建筑在其发展历程中也由可移动性而改变为固定,进而衍生出种种不同的形式,反映了纯蒙古式建筑的局限性,也反映了多文化结合的必然性。
    中国在元代经历了128年的历史,蒙古式建筑不可能没有重要的发展,只是因为深受中国传统文化、建筑文化的影响,不似漠北蒙古地区那样保存有各类蒙古式建筑的信息和实例那样多,因而我们对内蒙古地区蒙古式建筑的研究,就是要借鉴今蒙古国有关蒙古式建筑的信息、历史资料和实例佐证,在我们民族建筑的研究中能有所启迪,并补阙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。
    内、外蒙古地区的蒙古民族,是同根同源的同一个民族,我们跨国考察,旨在对历史的过去加以考证,进一步加强两国学术界的文化交流和探索,我们通过今后两国内外蒙古地区这方面的合作交流,必将会取得更为重要的成果,并使蒙古式建筑这一民族文化遗产世代传承下来。
    
    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张晓东高级工程师
    0471235137613704752012zxd-01@163.com
    注一:此载参阅波兹德涅耶夫所著《蒙古及蒙古人》第一卷第一章库伦(大呼勒)一节,但书中依据关于编年史的《宝贝念珠》,笔者还见到也未能直接查阅,谨此说明。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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